出租包装物押金
出租方向承租方出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
出租包装物押金是由出租方向承租方出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不同于租金,押金是在该出租活动结束时应返还给承租方的。
应通过“
其他应付款
”科目核算。当合同逾期时,没收押金,此时贷方为“其他业务收入”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借方为“其他应付款”;金额为押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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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8-06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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