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电召
乘客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出的服务需求,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提供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
出租电召服务是指根据乘客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出的服务需求,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提供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出租电召作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方便群众出行、扩大社会就业、树立城市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服务方式
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包括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网络约车等多种服务方式。其中,手机软件召车能够为乘客提供高效便利出行服务,有利于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人工电话召车能够为不使用手机软件召车的乘客提供基本电召服务,可有效保障群众公平享有便利出行服务。
出租车电召流程
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是全国率先启动出租车电话召车服务的县级城市。其电召流程是:在服务范围内,乘客拨通电召电话,说明自己所处的具体位置,电召中心通过GPS控制系统,向叫车乘客一定范围内空载出租车发布召车信息,收到信息的空载出租车司机根据自己所需选择抢答或拒绝。第一辆抢答成功车辆将被平台连接至乘客实行三方通话,确定此次召车成功退出。若附近范围没有车辆抢标,接线员会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乘客,问乘客是否需要指派车辆。
目的
1、 促使出租车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2、 解决市民出行难、打的难的问题。
3、 降低空驶率、减少环境污染。
4、 对遏制黑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 创造公平的竞争平台。
注意事项
乘客电召成功、到达目的地后,根据物价部门规定,除车费、燃料附加费外,每次仍要缴付额外的电召服务费(不同地区服务费用有差异)。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四款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接受电召任务后,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到达约定地点。乘客未按约定候车时,驾驶员应当与乘客或者电召服务人员联系确认。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乘客上车后,驾驶员应当向电召服务人员发送乘客上车确认信息。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六款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缺陷
1.国内现行的出租电召,乘客需要缴付额外的服务费用,增加了乘客的消费额度;
2.乘车高峰时期,出租电召的成功率偏低;
3.乘客和驾驶员出现“爽约”情况;
4.部分乘客仍然认为电召不如扬召方便;
5.可供电召的出租车在数量有不足。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05 15:05
目录
概述
服务方式
出租车电召流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