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笔吏”,是
汉语的一则
成语。刀笔吏,原指掌文案的官吏,后称讼师为刀笔吏。顾名思义就是谓其深谙法律之规则,文笔犀利,用笔如刀。“刀笔吏”如刀之笔的操纵,往往使许多案件乾坤陡转,或无中生有,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
战国策·秦策五》:“臣少为秦刀笔,以官长而守小官,未尝为兵首。”
刀笔吏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更详细一点则要追溯到青铜时代的一种器物——“削”。古人用简牍时,如有错讹,即以刀削之,故古时的读书人及政客常常随身带着刀和笔,以便随时修改错误。因刀笔并用,历代的文职官员也就被称作“刀笔吏”。自宋元后,人们又往往特将讼师幕僚称作“刀笔吏”。
古时用笔在竹简上写字,写错了,用刀刮去重新写。指撰写公文或状词的人。典出《史记·萧相国世家》:汉高祖刘邦的丞相萧何,原来是秦国的刀笔吏,无所作为。后来协助刘邦统一天下,建立大功,成了汉朝的开国丞相。
唐·
李白《
留别西河刘少府》“虽为刀笔吏,缅怀在赤城。余亦如流萍,随波乐休明。”
元末明初·施耐庵《
水浒传》:“起自花村刀笔吏,英灵上应天星。疏财仗义更多能。事亲行孝敬,待士有声名。济弱扶倾心慷慨,高名水月双清。及时甘雨四方称。山东呼保义,豪杰宋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