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锯之余
汉语成语
刀锯之余,汉语成语,拼音是dāo jù zhī yú,意思是受刑之余,指阉人。出自《史记·晋世家》。
成语注释
刀锯:古代刑具,代指刑罚。
成语出处
《史记·晋世家》:“宦者曰:‘臣刀锯之余,不敢以二心事君背主,故得罪于君。’”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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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6 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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