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市场理论:认为所有的投资者
偏好于使其资产寿命与债务寿命相匹配的投资。他们将不同期限的
债券市场视为完全独立和分割开来的市场,各种期限债券的
利率由该债券的供求决定,而不受其它期限债券
预期回报率的影响。(强调分割而不是平均)
分割市场理论关于
利率期限结构的主导理论是具有不同到期期限的
债券不能完全代替,即使除了到期期限之外的其他所有方面都相同,它们也基本是在分割的金融市场中进行交易的。每个单个市场的供给与需求的互相作用就决定了该种债券的
收益率。
例如,全世界的银行都发行到期期限为6个月到3年得存款项下负债。为了将这些负债的到期期限与相应资产的到期期限进行配比,这些
金融机构通常持有到期期限为6个月到3年的
政府债券。而
人寿保险公司通常发行到期期限为5到30年得中长期
保险单负债,因此它们通常持有5到30年得中长期
政府债券与这些资产进行配比。
分割市场理论的要点在于具有不同到期期限的
债券的利息
收益率应该反映这些债券资产基于不同到期期限的持有愿望。比如,不同到期期限的巴西政府
债券收益率相同,如果巴西银行想要提高6个月到3年期的巴西
政府债券持有量,那么这种债券的需求将上升,导致其价格上涨。结果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这些巴西
短期政府债券的收益率将下降。因此短期巴西政府债券的
收益率低于长期的巴西政府
债券收益率,巴西政府债券的
收益率将向上倾斜。
尽管分割市场理论解释了为什么不同到期期限的金融工具,其
收益率将会有不同,但该理论有两个缺点。
一:该理论假定具有不同到期期限的金融工具不能完全互相代替,但大量的事实证明具有相似特征的
债券的收益率是一同变动的,具有很大的相关性。
二:该理论没有解释为什么向上倾斜的
利息收益曲线是一种通常的结果,因为几乎所有的利息收益曲线都是这种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