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分级定额税率是定额税率的一种。指按照征税对象的不同种类和不同等级,分别规定不同税额的定额税率。我国现行
车船使用税采用这种税率。它把车船分为机动船、非机动船、机动车、非机动车四大类; 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又再分为乘人汽车,载货汽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人力车、畜力车、自行车等若干种类。
定额税率是指按照课征对象的一定数量,直接规定固定的税额。中国现行
税制中的定额税率有四种表现形式:
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分类分级定额税率、
幅度定额税率和地区差别、分类分级和幅度相结合的定额税率。
分类分级定额税率是对
课税对象的不同种类和等级分别规定不同的征税数额的一种定额税率。
分类分项定额税率首先按某种标志把课税对象分为几类,每一类再按一定标志分为若干项,然后对每一项分别规定不同的征税数额。现行税制中的
车船使用税以及
关税中的
船舶吨税即采用这种
税率。
一般地,等级高的税额高,等级低的税额低。分类分级差别定额税率,既能体现课税对象的种类差别,又能体现课税对象的等级差别,有利于贯彻合理负担的
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