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职,读音为fēn zhí,汉语词语,释义是各司其职;各授其职,出自《
书·周官》。
《
管子·明法解》:“明主者,有术数而不可欺也,审於法禁而不可犯也;察於分职而不可乱也,故羣臣不敢行其私。”
《史记·五帝本纪》:“舜得举用事二十年,而尧使
摄政。摄政八年而尧崩。三年丧毕,让丹朱,天下归舜。而禹、皋陶、契、后稷、伯夷、夔、龙、倕、益、彭祖自尧时而皆
举用,未有分职。”
《
旧唐书·韦思谦传》:“臣又闻设官分职,量事置吏,此本於理人而务安之也。”
清·
朱克敬《瞑庵杂识》卷三:“成周记列考工,亦祗分职设官,勤於省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