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
曹操《遗令》:“余香可分与诸夫人,不命祭。诸舍中无所为,可学作组履卖也。”
唐·
杜牧《杜秋娘》诗:“咸池升日庆,铜雀分香悲。”还用以指谋生有术,自给自足。
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祝翁》:“敬广其术,则卖履分香,可以不事矣。”
汉·
曹操《遗令》:“吾婢妾与伎人皆勤苦,使著铜雀台,善待之。于台堂
上安六尺床施繐帐,朝晡上脯备之属,
月旦、十五日,自朝至午,辄向帐中作
伎乐。汝等时时登铜雀台,望吾西陵墓田。余香可分与诸夫人,不命祭。诸舍中无所为,可学作组履卖也。”
曹操《遗令》中说:我的婢妾和歌舞艺人都很辛苦,让他们住在铜雀台(遗址在今河北
临漳县西南二十公里
邺城遗址内),好好安置他们,在台正堂上放六尺床,挂上灵帐,早晚上食物供祭,每月初一、十五两天,从早至午,要向帐中歌舞奏乐。你们要时时登上铜雀台,看望我西陵的墓地。余下的香可分给诸夫人,不用它祭祀。各房的人无事做,可以学着制作带子、鞋子卖。
东汉末, 曹操造铜雀台 ,临终时吩咐诸妾:“汝等时时登 铜雀台 ,望吾西陵墓田。”又云:“馀香可分与诸夫人。诸舍中无为,学作履组卖也。”见晋
陆机《吊魏武帝文》序。后以“分香卖履”喻临死不忘妻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