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主体论》是2005年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刘涛。
内容简介
本书运用比较法学、类型学等多种研究方法。从宏观角度阐释了现代国家刑事诉讼主体制度建构的法哲学基础和具体建构的基本原理,同时对我国刑事诉讼主体制度及相关程序的改革和完善进行了分析。
目录
绪论
一、本书选题之意义
二、理论预设与展开框架
三、研究方法与视角
第一章 刑事诉讼主体概述
第一节 刑事诉讼主体范围之界定
一、研究现状
二、评析
三、本书中刑事诉讼主体范围的界定
第二节 刑事诉讼主体与刑事诉讼相关范畴
一、刑事诉讼主体与刑事诉讼目的
二、刑事诉讼主体与刑事诉讼结构
三、刑事诉讼主体与刑事诉讼功能
第二章 以人为本的主体性理念——刑事诉讼主体制度建构的价值基础
第一节 哲学视野中的主体和主体性
一、主体和客体
二、主体性
三、主体性与人性
第二节 以人为本主体性理念的内涵
一、人性尊严与人权
二、人性缺陷(恶)
第三节 理论渊源与确立依据之分析
二、人文主义角度的分析
三、启蒙时代自然法角度的分析
四、市民社会理论角度的分析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主体制度建构的基本原理
第一节 程序主体性原理
一、程序主体性原理的含义与要求
二、被追诉人的程序主体权
三、被害人的程序主体权
四、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程序主体权
第二节 分权制衡原理
一、政治哲学中的分权制衡理论
二、刑事诉讼中的分权制衡
第三节 诉讼民主原理
一、诉讼民主的界定
二、刑事诉讼主体民主的主要展开形式
三、刑事诉讼主体与民主的冲突和协调
第四章 程序主体性原理与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障
第一节 程序主体性原理与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
一、程序主体权的确认与完善
二、其他权利的进一步保障
第二节 程序主体性原理与被害人的权利保障
一、程序主体权的确认与完善
二、其他权利的进一步保障
第三节 程序主体性原理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障
一、程序主体性原理与证人的权利保障
二、程序主体性原理与律师的权利保障
第五章 分权制衡原理与国家机关刑事诉讼主体之定位
第一节 法院司法权:专政工具向民权保障转型
一、从专政工具向权利保障转型的话语背景
二、司法审查权的确立
第二节 以公诉权为核心重塑检察权
一、目前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存在的问题
二、以公诉权为核心重塑我国的检察权
三、以公诉权为核心改革侦控关系
四、控告原则的完善
第三节 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之保障
一、取消人大个案监督,保障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
二、保障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公诉权
第六章 诉讼民主原理与刑事诉讼主体民主化改革
第一节 刑事诉讼主体民主化改革的基本立场
一、诉讼民主化是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
二、正确看待诉讼民主在我国的特有价值
三、精英民主与平民司法官的相对精英化
第二节 刑事诉讼主体民主化改革的具体内容
一、审判主体民主化之完善
二、追诉主体民主化之完善
三、司法官的任期制
四、传媒与司法机关关系之协调
第七章 主体性理念影响下的刑事诉讼程序改革
第一节 主体性理念与公诉案件之调解
一、 刑事调解制度产生的背景与实践情况
二、刑事调解制度的理论基础
三、我国刑事调解制度的现状与建构
一、辩诉交易的一般理论与实践——以美、德为中心
二、被告人主体性地位的承认——辩诉交易的核心价值
三、辩诉交易在我国确立面临的障碍
四、设立控辩协商之构想
第三节 罪犯的主体性地位与我国减刑假释程序的诉讼化
一、我国现行减刑假释程序的结构性缺陷
二、罪犯的主体性地位与我国减刑假释程序的诉讼化
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