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xíng qī)法院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
剥夺政治权利的
刑罚应予执行的期间。如判处某罪犯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这五年、一年就是刑期。刑期的长短,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
各国规定的刑期幅度大小不同。以
有期徒刑为例:1968年《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刑法典》规定最高刑期为25年,最低刑期为15天。日本现行刑法规定最高刑期为15年,加重时可达20年,最低为 1个月,减轻时可减至1 个月以下。1960年《俄罗斯联邦刑法典》规定最高刑期为10年,加重时可达15年,最低为 3个月。
中国《刑法》规定有刑期的刑罚为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和
剥夺政治权利。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为15年,最低为6个月,
数罪并罚时可达25年。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为15年以上25年以下。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不能少于13年,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拘役的最高刑期为6个月,最低为1个月,数罪并罚时可达1年。管制的最高刑期为2年,最低为3个月,数罪并罚时可达3年。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最高为5年,最低为1年,但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最高可达10年,最低为3年。
受刑人在判决执行前羁押的期间应换算刑期,称为刑期折抵。各国计算方法不尽相同。1960年《俄罗斯联邦刑法典》规定羁押期与剥夺自由或军纪营禁闭的比例是1日折抵1日,与
劳动改造、流放、
驱逐出境的比例是1日折抵3日。中国《刑法》规定羁押 1日折抵徒刑或拘役刑期1日,折抵管制刑期2日。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行政拘留,后来又被追诉,如果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和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是同一行为,被拘留的期间,应予折抵;如果被判处的是另一犯罪行为,被拘留的期间不能折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