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尚书
中国古代官职
掌管全国司法和刑狱的大臣,明代为
正二品
,清代为从一品。刑部尚书,中国
古代官职
,
公检法司
四长合一的职务。
出现
中国古代官署刑部的主官。刑部尚书的官职最早出现于隋,明、清两代沿袭此制。
变更
在清时,由于统治者是来自山海关外的
满族
人,所以为了维护满族的统治地位,清初各部主官均为满人。顺治五年(1648年),顺治皇帝在六部改设两位主官,满汉各一。刑部也由此首次迎来两位尚书,称“刑部满尚书”和“刑部汉尚书”。名义上,二者在行使职权时不分级别高低,完全平等,然而由于满人在整个社会处于统治地位,所以部内权力基本上掌握在满尚书手中。
消失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
清政府
宣布“仿行宪政”,改刑部为
法部
,刑部尚书之职正式从
中国历史
上消失。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8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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