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江西清吏司
内部机构
机构名。
刑部
所属内部机构,设郎中满、汉各一人, 员外郎满、汉各一人,主事满、汉各一人,经承三人。职掌审核江西省的刑名案件,凡该省徒以上刑案题咨到部,由该司凭其供勘审核证据是否确实、引用律例是否准确、所拟罪名及量刑是否恰当,具稿呈堂,以定准驳。同时收办江西道御史、中城御史、正黄旗及西直门的来往文书。
参考资料
刑部江西清吏司
.中华文史网.2013-11-05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26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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