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湖广清吏司
刑部所属内部机构
刑部湖广清吏司,机构名,刑部所属内部机构。设郎中宗室一人、汉二人, 员外郎满洲二人、汉一人,主事满、汉各一人,经承三人。职掌审核湖北、湖南二省的刑名案件。
凡湖北、湖南二省徒以上刑案题咨到部,由该司凭其供勘审核证据是否确实、引用律例是否准确、所拟罪名及量刑是否恰当,具稿呈堂,以定准驳。兼管收办湖广道御史及荆州将军的来往文书。
参考资料
刑部湖广清吏司
.中华文史网.2013-11-05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11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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