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亚,男,汉族,195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辽宁省人,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人物履历
1978年,入辽宁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1982年,毕业后入该校攻读国际金融专业硕士学位。
1984年毕业,被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12月至1992年3月,历任辽宁大学讲师、副教授;
1991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任国际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1991年,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攻读国际金融专业博士学位,1994年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1992年4月起,在中国金融学院国际金融系任教,1996年晋升为教授。曾先后任辽宁大学经济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助理,
中国金融学院国际金融系副主任,副院长。
2000年6月,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2000年6月起,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2005年1月,被任命为对外经贸大学新一任副校长。
2005年7月,中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当选为党委常委。
2015年12月1日,因违规兼职取酬,违反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免去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委员、副校长职务。
社会兼职
2016年8月,任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7月,任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11月,任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8月,任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主要成绩
先后为本科生、
硕士研究生讲授《国际金融学》、《国际金融市场》、《利用外资与技术引进》、《外汇与外债管理》、《国际收支与汇率理论》、《汇率风险管理》、《现代西方金融制度》等课程。1994年起,被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聘为硕士研究生导师,并任北京市青年学科带头人。曾被世界银行中国代表处聘为咨询专家,被亚洲开发银行对华技术援助项目聘为机制发展专家。学术研究主要集中在
国际金融和金融风险管理领域,学术专长为汇率研究、国际收支
研究、国际金融市场研究、国际
金融风险研究、金融风险管理研究、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研究和中外金融比较研究。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学术专著2部,主编和参编教材、专著12部。现为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主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香港泛华科技集团合资企业———北京经华智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人物事件
违纪免职
2015年12月1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因违规兼职取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教育部进行通报。
经查,自2009年1月至2014年12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刘亚在6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取酬126.6万元。刘亚在经济实体中的兼职情况,未向组织报告,兼职取酬未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申报,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和组织纪律。
经教育部党组、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委员、副校长职务,追缴其违规兼职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