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男,汉族,1957年10月出生,河南漯河人,198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5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副教授,北京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曾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北京市总工会主席。
人物履历
1974年至1976年,河南省郾城县孟庙公社插队知青;
1976年至1978年,河南省许昌地区运输公司汽修厂工人;
1978年至1982年,北京钢铁学院精密合金专业学生;
1982年至1987年,北京钢铁学院教师,团委副书记、书记,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1987年至1991年,共青团北京市委大学中专部部长;
1991年至1994年,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1994年12月副教授);
1994年至2001年,北京市朝阳区委副书记(其间:1996年至1998年,在中国社科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在职学习,1997年参加中央党校第28期地厅级干部进修班);
2001年至2002年,北京市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局级);
2002年至2003年,北京市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2003年至2005年,北京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2005年至2008年,北京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2008年至2016年,北京市房山区委书记(其间:2006年至2009年,在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2016年至2016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房山区委书记;
2016年至2018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
2018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至2021年1月)、党组副书记,北京市总工会主席(至2021年2月)。
2022年8月,任国际二战博物馆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
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会十七大代表。
职务任免
2021年1月18日,因达到中央规定的任职年龄界限,根据刘伟同志请求,按照地方组织法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规定,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伟辞去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