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三个多月过去了,刘俊岭同志表现如何?通过现代媒介一阵联络之后,我们可以自豪地告诉大家,他正在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无私奉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饱满的革命热情、冲天的工作干劲努力地为民族团结、为当地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而勤奋工作,全面展现了河北检察人的精神风貌。
到博湖县检察院工作后,刘俊岭同志按照组织安排,负责案件管理部门工作。在该院首起“一审发回重审”案件登记系统出现困阻后,他利用长期在检察技术部门工作的优势,第一时间对统一软件后台进行了检查,发现不仅
公诉业务登记中无“一审发回重审”选项,在权限分配中也未找到该功能。于是,经分别请示新疆区院、河北省院运行维护部门同意后,刘俊岭对后台向导中的“一审发回重审”项目进行了设置分流,对案件统一受案号进行了添加和初始化,该困阻因此顺利解决。
刘俊岭同志举一反三,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博湖县院因技术、资金等方面限制
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软件存在诸多问题的实际,经逐级请示后,加班加点对检察业务系统后台的文书配置、人员权限分配、办案单元管理、受理向导、文书审批等进行了集中完善,使该院的办案系统功能更加通畅,权限更加细化,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截止11月底,刘俊岭已主导博湖县检察院完成统一软件配置165次,纠正文书要号42次,完善办案单元29次,管理案件流程节点60次,更正文书审批角色237名。据不完全统计,刘俊岭已帮助博湖县院刑执部门完成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2人,控告申诉案件3件3人,财产执行案件43件43人。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案件115件115人,并出色地完成了档案卷宗组卷、装订、录入业务软件等工作。
一次在帮扶村——
再格森诺尔村入户走访时,得知一位名叫常艳芹的80岁独居老人搬入新房后自来水管道损坏。于是,主动提出深入该户帮助排除故障。经过排查原因、疏通管道、更换水管,仅半天时间,常艳芹家的自来水管道不畅的问题就得到解决。看到自来水哗哗地流入水桶内,常艳芹老人异常激动:“感谢党的好政策!河北援疆检察干部对我的好,我会一辈子记在心里啊!”
乌腾郭勒村的阿瓦古丽一家是
维吾尔族,孩子小,劳动力不足,一到秋收就犯愁。农村长大的刘俊岭得知情况后,和本院的几位同志一起,深入其田地帮助收获玉米,干得热火朝天。休息间隙,还与阿瓦古丽一起学习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党的惠民政策和法律知识等,并在劳动现场,与同事们一起重温了入党誓词。劳动结束后,阿瓦古丽按照民族礼节,端起一碗水向帮助其劳动的检察干警表示感谢,更向刘俊岭同志这位来自河北的援疆干部表达了崇高的敬意。由于刘俊岭同志的出色表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院检察长
李永君在不同的公开场合对其进行了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