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全白,生卒年不详。幼能诗,为李白所知。唐大历八年(773) 为浙西 节度从事、检校大理评事。时往湖州,参与颜真卿、皎然等数十人联唱,后结集为《吴兴集 》十卷,官膳部员外郎。贞元六年(790)出为池州刺史,撰《
唐故翰林学士李君碣记》。十 一年,改任湖州刺史,迁秘书监,致仕。《全唐诗》存其联句二首,事迹散见《元和姓纂》 、《嘉泰吴兴志》、《唐尚书省郎官石柱题名考》等。
天宝初,玄宗辟翰林待诏,因为和蕃书,并上《宣唐鸿猷》一篇。上重之,欲以纶诰之任委 之。同列者所谤,诏令归山。遂浪迹天下,以诗酒自适。又志尚道术,谓神仙可致,不求小 官,以当世之务自负,流离车感轲,竟无所成名。 有 子名伯禽。偶游至此,遂以疾终,因葬于此。文集亦无定卷,家家有之。代宗登极,广拔淹 瘁,时君亦拜拾遗,闻命之后,君亦逝矣。呜呼!与其才不与其命,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