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云,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1995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1991.09-1995.07
内蒙古扎兰屯农牧学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5.07-1995.08 待分配;
1995.08-1999.07 内蒙古鄂旗畜牧局工作;
1999.07-2004.02 内蒙古鄂旗党委办公室工作,先后担任农业秘书、综合秘书、办公室副主任,2001.06任副科级(1998.08-2001.06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2001.08-2003.12
中央党校法律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4.02-2005.09 内蒙古鄂旗碱柜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2004.11兼任蒙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2005.09-2007.10 内蒙古鄂旗蒙西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蒙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2007.10-2010.11 内蒙古鄂旗政府副旗长;
2010.11-2015.06 内蒙古杭锦旗委副书记(2008.08-2011.01内蒙古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15.06-2016.05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副秘书长、改革办副主任(正处级);
2016.05-2019.01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改革办副主任(正处级);
2019.01-2019.09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正处级);
2019.09-2020.04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副书记、政府代区长。
2020.0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2021.06-2021.08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一级调研员;
2021.08-2021.09 鄂尔多斯市副市长人选;
2021.09-2023.05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现任鄂尔多斯市委常委、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职务任免
2024年7月17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刘凤云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发展改革、财政金融、应急管理、外事、统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矿山安全监管局)、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港澳事务办公室)、市统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市财政和资本市场服务中心,成吉思汗陵旅游区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助市长分管市审计局。
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协鄂尔多斯市委员会,鄂尔多斯军分区,市监察委员会,各民主党派,市委老干部局,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鄂尔多斯调查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消防救援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监察执法二处、三处,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鄂尔多斯市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尔多斯监管分局及驻市金融机构。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刘凤云与副市长邬建勋互为AB角。
所获荣誉
2024年,被命名为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担当作为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