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利军,男,汉族,1981年12月生,四川
泸州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
人物履历
2003.07—2003.12 泸州外国语学校教师
2003.12—2008.04 历任泸州市总工会科员、副主任科员(其间:2007.11—2008.03 市委办公室常委办锻炼)
2008.04—2012.10 泸州市总工会组织部副部长(其间:2009.06—2009.08 参加泸州市年轻后备干部培训班学习;2009.08—2011.08 下派泸州市合江县
白沙镇任党委副书记;2009.09—2012.06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学研究生班学习;2010.08—2012.01 上挂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住建厅)锻炼)
2012.10—2015.09
泸州市总工会保障部部长(其间:2013.03—2013.05 参加市委党校第26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学习;2013.08—2014.02 下派泸天化集团公司工会锻炼;2014.02—2014.04参加泸州市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第一期培训班学习;2014.05—2014.07 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六个突破”督导组挂职锻炼,任第一督导组副组长;2014.07—2014.11 泸州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挂职锻炼,任督导保障组副组长;2014.11—2015.09 泸州沱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挂职锻炼,历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2014.12—2015.04 兼任泸州沱江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04—2015.09 兼任泸州沱江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2015.09—2016.10 泸州沱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泸州沱江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2016.10—2017.01
泸州两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综合处处长,兼任泸州沱江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其间:2016.07—2017.01 兼任泸州中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2017.01—2018.01 中共泸州两江新城建设管理工作委员会委员、泸州两江新城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其间:2017.10—2017.11 参加市委党校2017秋季主体班学习)
2018.01—2021.02 中共泸州两江新城建设管理工作委员会委员、泸州两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泸州两江新城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其间:2018.10-2018.12 参加泸州市新时代递进培养年轻干部铸魂工程培训班学习)
2021.02—2021.09
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21.09— 泸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2021.10—泸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副县长。
2023.08—
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泸州)管委会副主任(兼)。
现任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县委常委、泸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行政学校校长。
职务任免
2023年8月15日,泸州市第九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决定任命:刘利军为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泸州)管委会副主任(兼)。
工作分工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重点项目建设、财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国有资产和金融、信息公开、政府工作部门目标管理及督查、地震地质灾害防救等工作。分管审计工作。牵头页岩气勘探开发和综合利用、“东翼”泸县建设、“9·16”泸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国资和金融局、县粮食物资储备中心、县综合联动指挥中心等单位。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监委、县委编办、县税务局、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汇兴公司、产投公司、经投公司、人行泸县支行、泸州银保监分局泸县监管组、金融机构、县烟草专卖局、县邮政公司。
所获荣誉
2022年6月,被泸州市委、市人民政府表彰为泸州市“9·16”泸县地震抗震救灾先进个人。
2024年5月,被泸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奖励为记二等功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