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明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国明,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吉林洮南人,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学士。
人物履历
1991.09-1995.07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学生
1995.07-2000.09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办事员
2000.09-2003.10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警总队科员
2003.10-2008.07 内蒙古自治区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基础业务支队副主任科员、副支队长(副科级)
2008.07-2011.12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处网络执法监控中心主任(正科级)
2011.12-2012.06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局执法监督支队支队长
2012.06-2014.11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反恐怖总队反恐怖突击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2014.11-2017.01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局副局长(其间:2016.04--2016.07抽调中纪委第十纪检监察室)
2017.01-2020.11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调研员兼厅改革办专职副主任(其间:2018.09--2020.09 挂职任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昆都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2020.11-2021.07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一级高级警长
2021.07-2023.02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副盟长、行署党组成员、盟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3.0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工作分工
协助市长负责公安、司法、信访、仲裁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市公安局工作。
分 管: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包头仲裁委员会。
联 系:包头军分区、市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包头市国家安全局、武警内蒙古总队包头支队、包头边境管理支队和预备役等驻包军警部队。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30 21:33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