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柱
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
刘国柱(1912年05月—1985年)山东省容城县人。一九三三年参加反帝大同盟。一九三七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抗日战争时期,任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游击队队长,第八大队队长,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五支队营长,第六十一团参谋长,山东纵队第七支队参谋长,第二旅司令部参谋主任,第四旅司令部参谋处处长。解放战争时期,任鲁中军区泰山军分区参谋长、司令员,鲁中南纵队第四十六师师长,第三野战军三十五军参谋长,鲁中南军区参谋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华东军区公安部队副参谋长,华东军区办公厅副主任,空军军参谋长,空军学院高级系主任,副军长,沈阳军区空军副司令员,沈阳军区顾问。一九六一年晋升为少将军衔。
人物生平
1912年5月生于山东荣城县西乡大蒿泊村。读高小时,开国将帅因家境困难而辍学当徒工。1932年考入山东省立第七乡村师范学校学习。后参加中共外围组织反帝大同盟。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曾在文登参与组织武装暴动。后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3军游击队队长、第8大队大队长。在胶东地区参加开展抗日游击战争和开辟抗日根据地的斗争。1938年起任八路军山东纵队第5支队营长、第61团参谋长、第7支队参谋长、第2旅司令部参谋主任。1941年冬参加沂蒙山区反“铁壁合围”。后任山东军区第4旅司令部参谋处处长、鲁中军区第一军分区参谋处处长。
抗日战争胜利后,任鲁中军区第一军分区参谋长、副司令员兼参谋长、司令员,华中野战军鲁中南纵队第46师师长。参加莱芜、孟良崮、济南、淮海等战役后,任第三野战军35军参谋长、鲁中南军区参谋长。
1951年后,任华东公安部队副参谋长、华东军区司令部办公厅副主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参谋长。1958年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空军系毕业后,任解放军空军学院高级系主任、空军副军长。1969年3月任沈阳军区空军副司令员。1978年至1984年任沈阳军区空军顾问。曾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
1985年5月17日在沈阳逝世。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6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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