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2月,中共莱阳县委遭破坏,刘坦等人遭到“捕共队”的搜捕。刘坦脱险后,主持招莱边党的工作。后经党组织介绍,到黄县、蓬莱等地以做短工为掩护,开展党的工作。主持撤销招莱边特支,建立招远特支,任特支书记。
1937年10月,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后被释放。回乡后恢复党组织,以
马连庄为中心,成立了平招莱掖边区临时委员会,通过“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组织开展抗日救亡活动。
1938年2月,莱阳国共合作局面形成,任“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县队部驻莱阳城办事处主任。4月任中共莱阳县委书记。6月,在领导师生和群众请愿斗争中受伤被捕,1939年经党组织营救获释,去
胶东区党委工作,后历任中共胶东区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代理组织部部长,胶东区委常委、胶东区行政公署主任等职。新中国建立后,历任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国家一机部党组成员、基建司司长、电器局局长等职。“文化大革命”中遭到迫害。粉碎
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恢复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