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忠律师,1962年10月出生,中共
党员,英语、法律双学历,法学学士学位。1994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曾任经济法学
教师、英语教师、中国石油所属大型国有企业专职法律顾问。
曾在媒体上经发表过《应当正确理解法人的分立》、《这种借款行为是否受法律保护》、《请债权人注意诉讼时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否退股》、《受害人可以向销售者求偿》、《法院为何不受理此案》等多篇文章。
曾经办理过香港某自动化
设备有限公司与新加波某制冷有限公司销售合同纠纷案;意大利某女士与中国公民间的跨国离婚案;某石油股份合作公司与西安某工程有限公司地热钻井工程合同纠纷案;新加坡某公司与北京某投资公司借贷纠纷案;被指控涉嫌行贿犯罪的毕某刑事犯罪案等多起有一定影响的重大案件。
刘士忠律师,具有多年企业、机关工作经历,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能够进行深刻地研究和剖析,对法律事务有独到的见解,同时能够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设计、优选代理方案。刘士忠律师,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办案作风,工作认真、
严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