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复兴
湖北省咸宁市政府副市长
刘复兴,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湖北崇阳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民盟,博士研究生学历,医学博士,主任医师、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人物履历
1989.07——1992.01,咸宁医学院病理教研室助教
1992.01——1992.08,咸宁医学院驻阳新县宏卿乡社教工作队副队长
1992.09——1995.07,河南医科大学基础医学病理学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5.07——2001.05,咸宁医学院病理研究室副主任、代主任、副教授
2001.05——2003.05,咸宁医学院科研处主任科员(其间:2001.09—2004.07,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病理学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3.05——2008.07,咸宁学院医学院副院长(副处级)(其间:2005.03—2005.04,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民主党派中青班学习;2006.11,当选为民盟咸宁市委副主委、秘书长;2008.05湖北省委党校省政协委员培训班培训)
2008.07——2012.01,咸宁学院(湖北科技学院)基础医学院院长(正处级)、主任医师、教授,2011.06当选为民盟咸宁市委主委,
2012.01——2016.01,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咸宁学院(湖北科技学院)基础医学院院长、主任医师、教授,2012.05当选为民盟湖北省委常委(其间:2013.11—2014.01,湖北省委党校秋季厅级干部班学习,2015.10井冈山国家干部学院学习)
2016.01——2017.01,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湖北科技学院科协主席
2017.01——,咸宁市政府副市长,湖北科技学院科协主席
担任职务
二届、三届市政协常委、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工作分工
负责水利和湖泊、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气象、水文方面工作。 分管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科院。联系市气象局、市水文局、中央及省驻咸水利单位。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务任免
2017年1月10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复兴为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2年1月7日下午,咸宁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市会议中心胜利闭幕。刘复兴当选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2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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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