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受
清朝官员
刘大受,历史人物,是中国清朝官员。曾任台北府儒学教授。
史籍记载
根据《重修台湾省通志》记载,他于1884年上任台北府儒学教授,隶属于台湾道台北府,为台湾清治时期的地方官员,该官职主要从事南台湾境内之教育行政部分,品等虽不高,但是地位崇高。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2 15:45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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