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奋生
新疆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
刘奋生同志1909年12月出生于陕西延川县枣卜滩村,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4月调任新疆工作后历任新疆省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省人事厅副厅长、新疆省监察厅厅长、自治区党委政法部副部长、自治区人委政法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党校党委书记兼副校长、自治区党委机关党委书记。
刘奋生同志1909年12月出生于陕西延川县枣卜滩村,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后相继担任固林县委书记,延长县县委书记兼保安大队政委,联防军政治部组织部干部科科长,西北野战军政治部干部科副科长,西北军区组织部副部长兼军法处副处长、党委委员等职务。1950年4月调任新疆工作后历任新疆省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省人事厅副厅长、新疆省监察厅厅长、自治区党委政法部副部长、自治区人委政法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党校党委书记兼副校长、自治区党委机关党委书记。1978年起任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检察长,其间,兼任自治区党委纪律检察委员会副书记;1983年任自治区顾问委员会常委;1985年离职休养。于2007年8月11日在乌鲁木齐逝世,享年9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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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28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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