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诚烈士,安徽东至县大板村人,1929年参加革命队伍,同年加入
中国共产党。1930年5月在举行农民暴动中被捕,同年11月,红十军攻克秋浦县城时营救出狱。参加组建三个红军局并当选大板红军局主席。同年12月在江西浮梁县开展革命工作时与敌人发生战斗,不幸负伤被捕。第二天,敌人砍下刘学诚头颅,挂在大板村头术杆上示众三天,不准收尸。后来由其母偷偷地取下学诚头颅,用针线串连安葬。刘学诚烈士牺牲时年仅29岁。
牺牲日期:1930年1月10日 幼年家境清贫,未曾读书,但聪明过人,正直刚强,被称为“小英雄汉”。1929年参加革命,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在家乡组织农民团,秘密发展工农武装力量。同年6月,他率农民团在大板桥集会,以搭台演戏为名,竖起农民武装暴动的旗帜。不久,由于叛徒告密,红庄、杨林、黎痕、苏村四保土豪义勇队围攻农民团,他不幸被捕。11月,红军攻打秋浦县城。他获救出狱,随军回到大板、东坡畈、
昭潭三个红军局,任红军局主席。之后,发动群众,建立武装,维护社会治安,运送支前物资和护送伤员。11月7日,红军局门前悬挂“苏维埃政府”横幅,他召集有300多人参加的群众大会,动员农民参加红军游击队,并将豪绅刘龙林当场处决。11月10日,大板红军局被迫解散,他于浮梁三元八亩里被国民党义勇队逮捕。审讯中,敌人进行严刑拷打,腿部被刺数处,鲜血直流,但他咬紧牙关,临危不惧。敌人残酷地砍下了他的首级,悬挂在大板卷洞桥的杨柳树上“示众”3天。
刘学诚 性别男, 山东诚达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刘学诚2003年4月被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1940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经过二十余年的艰苦创业,带领群众抓好经济建设,走共同致富道路。目前,所在的历下区姚家镇丁家村有华达、华诚、汽配城等村办企业16处,集体资产近10亿元,2002年销售收入18亿元,实现利润6000多万元,上缴税金5000余万,几项主要指标连续多年名列历下区第一;集体企业共安置了80%多的村民就业,村民人均收入达7000余元,真正实现了共同富裕。同时妥善解决吃水、走路、上学、入托、就业、就医这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本人先后获得市优秀共产党员、“五一”劳动奖章和市劳动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