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昌
清朝官员
璧山(重庆市璧山区)人,号次言,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进士。为官清廉。
人物介绍
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举人,联捷进士,选翰院庶吉士。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散馆,授山东肥城县知县。旋署东平州(今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知州。
道光四年(1824年)补峄县(今山东省枣庄市)知县。因治理河槽有功,升济宁州(今济宁市)知州。丁祖父忧。服除,转发贵州。
道光十一年(1831)任桐梓县知县。署台拱州(今台江县)同知。调威宁州(今威宁县)知州。道光十八年(1838年)升都匀府八寨同知。丁母忧。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服除,补贵州归化州通判。历平越州(今福泉县)知州。升黎平府知府,兼摄开泰(今锦屏)县事。
所至皆有惠政。宇昌仕宦三十余年,清正廉洁,橐无余金,室无私蓄,黔人称颂。后卒于家。
文学著作
著有《觉初制义》、《次言诗钞》、《义泉》、《治略说存》行世。又主纂《黎平府志》四十一卷。《璧山县志》有传。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17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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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