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东,现任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人物履历
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2年12月,任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代理检察长。
2023年1月,任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任免
2022年12月31日,焦作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任命:刘宏东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焦作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刘宏东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2023年1月7日,焦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刘宏东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23年1月9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批准任命刘宏东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