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文,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
上海人,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毕业,1988年8月参加工作。
人物履历
1988.08--1993.07 蚌埠船厂计量检验科工作人员;
1993.07--1993.12 团市委办公室办事员;
1993.12--1994.10 团市委联络部副部长;
1994.10--1996.01 蚌埠市青联秘书长、团市委联络部副部长;
1996.01--1997.11 团市委联络部部长(其中:1994.08--1996.12中央党校本科班涉外经济专业学习)、办公室主任;
1997.11--1998.08 团市委书记助理.办公室主任;
1998.08--2002.09 团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其间:2001.04--2002.04挂职固镇县政府副县长);
2002.09--2002.10 蚌埠市东市区常委;
2002.10--2004.03 蚌埠市东市区常委、宣传部长;
2004.03--2007.08 蚌埠市龙子湖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7.08--2009.10 蚌埠市人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9.10--2013.06 蚌埠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3.06--2015.01 蚌埠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5.01-- 任蚌埠市发改委(物价局)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9.04-- 任蚌埠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2.03 蚌埠市政府秘书长;
现任
蚌埠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政府机关党组书记。
工作分工
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政府督查方面工作,协助市长负责营商环境工作,协助负责信访工作。
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任免信息
2022年3月1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刘宗文为市政府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