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超,艺术学博士。
河北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学科带头人。教育部艺术学理论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教育书画协会高等书法教育分会副会长。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河北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河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河北省高校艺术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
艺术理论、书法研究。出版专著《中国书法现代史》《中国书法现代创变理路之反思》《汉代造型艺术及其精神》《画像石艺术:砖石精神》《解密米芾蜀素帖》《刘宗超书法作品集》等;
在国内外举办个人书法作品展。作品入选中国书协主办的“第12届国际书法交流大展”“第28届中日自咏诗书法交流展”“第30届中日自咏诗书法交流展”等,文化部主办的“第11届中国艺术节书法展”、文化和旅游部主办的“第12届中国艺术节书法展”等。
合著《新中国书法60年》《共和国书法大系·书史卷》(与李一先生合著,第二作者);合著《当代书法评价体系建设》(副主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中国艺术写意体系研究》、河北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燕赵艺术体系研究》等。论文获全国第七届书法篆刻展论坛一类文、第九届书法篆刻展论坛获奖论文,第二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奖提名。获中国书协“中国现代刻字艺术优秀工作者”、“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