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奇
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刘家奇,男,1967年1月生,大专,中共党员。现任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曾任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睦和村党支部书记兼团支部书记。中共涪陵区委委员,重庆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重庆市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人物履历
现任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曾任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睦和村党支部书记兼团支部书记。
中共涪陵区委委员,重庆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
重庆市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主管工作
分管政法、综治、信访、司法、法制、依法治区、国土、地震、地灾、人防、规划、建设、小城镇建设、市容环境整治等工作。分管平安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联系司法所、派出所、规资所。
人物事迹
作为一个移民全淹村的党支书,他和村支两委一班人,带领全村群众圆满完成了移民安置任务。他根据搬迁后人多地少的实际,培养和依靠农村青年能人,带头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全村95%以上的耕地都种上了经果林,在库区率先建成移民专业水果村,并成为重庆市生态农业示范村。2006年4月22日温家宝总理来到睦和村视察,称赞睦和村“为移民找准了一条真正能致富的门路”。刘家奇本人先后获得“涪陵区优秀共产党员”等10多项荣誉。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31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刘家奇当选重庆市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所获荣誉
2021年6月28日,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23 21:45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主管工作
人物事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