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燕,女,汉族,1958年11月生,陕西安康人,1980年2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人物履历
1978.01--1980.02,陕西省财经学校财政专业学习
1980.02--1986.09,
陕西省财政厅预算处干事
1986.09--1994.07,陕西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1984.09--1987.07中央财经金融学院财政专业学习)
1994.07--1996.12,陕西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
1996.12--2006.04,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1995.08--1997.12
陕西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6.09--1998.07西北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6.04--2006.11,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6.11--2008.02,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办公厅党组成员兼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2008.02--2008.03,陕西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
2008.03--2012.05,陕西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2006.08--2008.10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0.03--2010.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2.05--2012.06,陕西省委常委,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
2012.06--2013.11,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
2013.11--2016.12,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兼)
2016.12--2017.01,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兼),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2017.01--2017.05,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兼),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7.05--2018.02,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18.02--2022.01,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陕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陕西省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十三届陕西省委委员。
职务任免
2022年1月21日上午,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西安闭幕。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刘小燕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