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崇龟
唐朝官员
刘崇龟,字子长,滑州胙(今
河南
延津)人。
轶事典故
法律
被处以
死刑
,商人的儿子,夜入民宅,仅以
通奸罪
论处,打了一顿板子就释放了。
彭城
公审理案件可以说是明断的。
这个故事还被广泛选入《中华智慧丛书》等书籍,还被选作教材和课外阅读文章。
主要作品
刘崇龟不仅是一名精明睿智的官员,还是一名出色的诗人,他的诗不仅词句优美,而且意境深远。《全唐诗》中有他一首《寄桂帅》诗:“
碧幢仁施合洪钧,桂树林前倍得春。
莫恋此时好风景,磻溪不是钓渔人。 ”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30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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