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庭式,宋朝,字得之,齐州人,举进士。
基本资料
刘庭式,字得之,宋朝齐州人,举进士。
苏轼守密州,庭式为通判。初,庭式未第时,议娶乡人之女,既约,未
纳币。庭式乃及第,女以病丧明,女家躬耕贫甚,不敢复言。
或劝纳其幼女,庭式笑曰:“吾心已许之矣,岂可负吾初心哉。”
卒娶之。生数子,后死,庭式丧之逾年,不肯复娶。
苏轼问之曰:“哀生于爱,爱生于色。今君爱何从生,哀何从出乎?”
庭式曰:“吾知丧吾妻而已。吾若缘色而生爱,缘爱而生哀,色衰爱弛,吾哀亦忘,则凡扬袂倚市,目挑而心招者,皆可以为妻也耶?”
苏轼深感其言。
庭式后监太平观,老于庐山,绝粒不食,目奕奕有紫光,步上下峻坂如飞,以高寿终。
人物轶事
在清代章丘名士焦毓栋为康熙三十年《章丘县志》所作的序中,曾大赞章丘“川岳之灵、名贤辈出”,其中提到了章丘北宋名士刘庭式,云:“周璆、刘庭式之亮节,百余年宁讵无其独行?”文中的刘庭式,即是北宋的章丘名贤,以高风亮节卓异之行而名标《宋史》。
“刘庭式,字得之,齐州人,举进士。苏轼守密州,庭式为通判。初,庭式未第时,议娶乡人之女,既约,未纳币。庭式乃及第,女以病丧明,女家躬耕贫甚,不敢复言。或劝纳其幼女,庭式笑曰:‘吾心已许之矣。虽盲,岂可负吾初心哉?’卒娶之。生数子。后死,庭式丧之逾年,不肯复娶。”
苏轼问之曰:“哀生于爱,爱生于色。子娶盲女,与之偕老,义也。今君爱从何生,哀从何出乎?”庭式曰:‘吾知丧吾妻而已。吾若缘色而生爱,缘爱而生哀,色衰爱弛,吾哀亦忘,则凡扬袂倚市,目挑而心招者,皆可以为妻耶?’苏轼深感其言。
刘庭式不弃糟糠的故事,还见之于《东坡全集》第九十三卷,中有一篇《书刘庭式事》,文中记叙的便是章丘名士刘庭式这段遵约守信、进士及第后不负盲女的感人故事,正与《宋史》记载相吻合。
原来,苏轼任密州(治所在今山东诸城)知州时,章丘刘庭式以殿中丞通判密州,而苏辙则在齐州(治所在今济南)任掌书记。当时苏轼、苏辙兄弟二人经常有书信往来,其间少不了要谈到各自身边的一些同僚,其中即包括刘庭式。苏辙曾在信中告诉苏轼:他从济南当地老百姓的言谈话语中了解到,刘庭式是位懂得礼仪的人。在未考中进士之前,刘庭式曾“议娶乡人之女”,有了婚约,但尚未送聘礼订亲(按古代的礼制,这种情况并不能算订婚)。后来,刘庭式考中了进士,而那个女子却因病而双目失明了。由于女子家务农为生,而且非常贫穷,所以就不敢再向刘庭式提婚约的事,也有人劝刘庭式娶盲女的妹妹为妻,刘庭式听后笑着答道:“吾心已许之矣。虽盲,岂可负吾初心哉?”于是,刘庭式最终娶了盲女为妻。
婚后,刘庭式和盲女十分恩爱。在调任密州通判后,他还把盲妻接到了任所。后来,盲女在密州去世,刘庭式十分悲伤,哀痛之情经年不减,一直不肯再娶。
有一次,苏轼问他:“哀生于爱,爱生于色。子娶盲女,与之偕老,义也。今君爱从何生,哀从何出乎?”
刘庭式回答说:只是因为我知道死去的是我的结发妻子而已,她有目是我的妻子,无目也是我的妻子啊!如果我因她容貌俊美才生爱恋之意,因对她有爱恋之意才生哀痛之情,那么随着她逐渐变得年老色衰,我对她的爱恋之意就会越来越少,她死后也就不会有哀痛之情了。如果那样的话,那些站在大街上挥舞衣袖、用眼神挑逗男人、卖弄风流的女人,岂不是都可以娶作妻室了吗?
苏轼听了刘庭式的这番话后,深为赞叹,并且说:“子功名富贵人也。”
当时有人笑话苏轼的这话有点言过了,苏轼遂以三国时羊祜(字叔子)的例子来为自己的断言作了进一步的解释:羊祜娶夏侯霸女后,当夏侯霸叛魏入蜀、“亲友皆告绝”时,羊祜却能一如既往地对自己的妻子恩礼有加。后来,羊祜最终成为了西晋的开国名臣。然后,苏轼说:刘庭式的品行和羊祜差不多,因此,他如果不能大富大贵,就会得道而成正果。在座的客人听完苏轼的话后仍不相信。
在文章的最后,苏轼写道:昨天(苏轼的这篇书事作于元丰六年七月十五日)有人从庐山来,说刘庭式在庐山监太平观,面目奕奕有紫光,上山下山,往返六十里而步履如飞。
苏轼听到这一消息后特别高兴,因为它证明自己八年前的预言是正确的。于是,苏轼立即写信,把这则消息告诉了密州的乡贡进士赵杲卿(字明叔),因为赵杲卿与刘庭式是好友,亦有行义,而且当年苏轼说刘庭式是“功名富贵人”时他也在场。
由于苏轼在当时文坛和政坛上的重要地位,刘庭式遵约守信、不负盲女的事迹很快随着苏轼的这篇文章而流传开来,比如宋代的李昌龄在《太上感应篇注》、吴曾在《能改斋漫录》、谢采伯在《密斋笔记》、祝穆在《古今事文类聚后集》、章定在《名贤氏族言行类稿》、王称在《东都事略》、沈括在《梦溪笔谈》中就都据苏轼的这篇书事转述了刘庭式的事迹。
因苏轼的这篇书事,刘庭式的故事不胫而走,最终名垂史册。在元代脱脱等人所修的《宋史》第四百五十九卷《列传第二百一十八·卓行》、明代李贤等撰的《明一统志》卷二十二《山东布政司·人物》、清代乾隆年间所修的《钦定续通志》卷五百二十八《独行传》和明嘉靖《山东通志》卷二十八之二《人物二》、《列传八·孝义》中皆有其传。
关于刘庭式,苏轼在熙宁八年(1075)所作的《后杞菊赋》中还提到:当时他和刘庭式经常一起沿着古城废圃寻找杞菊充饥。刘庭式亦能诗,《全宋诗》中即收有其诗作。
刘庭式娶盲女
原文:
齐人刘庭式未及第时,议娶其其乡人之女,既成约而未纳纳币也。庭式及第,其女以疾,两目皆盲盲。女家躬耕,贫甚,不敢复言言。或或劝纳纳其幼女,庭式笑曰:“吾心已许之矣。虽盲,岂负负吾初心哉。”卒取盲女,与之偕老。
选自吴曾《能改斋漫录》
译文:
齐人刘庭式还没中举时,心谋迎娶自己的同乡的少女,两家已草成婚约然而还没给女方送礼。到刘庭式中举,自己的未婚少女因患病,两眼都瞎了。女家是农耕之家,很穷,不敢再提起婚事。有人规劝他迎娶女方家的幼女,刘庭式说:‘我的心已经许配给她了。虽然她两眼瞎了,怎能违背我当初的本心呢。’最后迎娶了盲女,并和她共同生活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