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国,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河南省
太康县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郑州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
人物履历
1980.09—1982.08,河南省政法干部学校法律专业学习。
1982.08—1984.02,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干部。
1984.02—1988.09,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其间:1983.09-1988.06在郑州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大学本科学历)。
1988.09—1996.11,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助检员(其间:1994.05-1996.05挂职锻炼任获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996.11—1997.05,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
1997.05—2001.11,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处副处长、副处级
检察员。
2001.11—2002.11,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正处级检察员。
2002.11—2002.12,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
2002.12—2006.12,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6.12—2007.03,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2007.03—2014.03,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其间:2008.05-2011.01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法律硕士学位)
2014.03—2017.07,河南省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7.07—2018.01,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
2018.01—2018.03,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河南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2018.03,河南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2019.03,河南省纪委常委。
现任河南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正厅级巡视专员。
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