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伟
德阳什邡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
刘忠伟,德阳什邡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因包庇刘汉刘维等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纵容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德阳什邡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刘忠伟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案。刘忠伟包庇刘汉、刘维等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纵容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职务之便,为刘维等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27.48万元。2014年8月,刘忠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09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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