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拥建,男,汉族,1966年6月生,广西资源人,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哲学学士。
人物履历
1983.09——1987.07,广西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7.07——1988.08,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其间:1987.08——1988.07,田阳县人民法院见习)
1988.08——1992.08,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庭书记员、科员(其间:1988.09——1991.07,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业学习;1991.10——1992.04,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队驻柳江县进德乡思贤村队员)
1992.08——1994.0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
1994.03——1998.12,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正科级)(其间:1998.03——1998.07,国家法官学院民法班学习)
1998.12——2001.12,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2001.12——2005.12,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1999.09——2002.07,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5.12——2007.07,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2004.02——2006.02,挂任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7.07——2012.0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其间:2011.02——2011.07,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校第24期中青班学习)
2012.01——2016.06,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6.06——2016.10,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
2016.10——,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
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