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池,男,汉族,1962年10月生,湖北咸宁人,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1979.09——1982.08,华农咸宁分院读书;
1982.08——1992.01,咸宁市(县级市)农业局干部、副局长;
1992.01——1993.01,咸宁市(县级市)马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3.01——1995.11,咸宁市(县级市)马桥镇党委书记(1995.01明确副县级)(其间1995.02—1995.06湖北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5.11——1996.04,阳新县委常委(1993.08—1995.12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6.04——1997.01,阳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97.01——1998.12,通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98.12——2004.06,通山县党委副书记、县长(其间:2004.03—2004.05 湖北省委党校县市长班学习);
2004.06——2005.01,通山县委书记;
2005.01——2006.10,通山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10——2007.01,赤壁市委书记;
2007.01——2008.02,赤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4.09—2007.12 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8.02——2008.06,咸宁市委常委,赤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06——2008.07,仙桃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
2008.07——2010.07,仙桃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在仙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当选为仙桃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0.07——2011.11,仙桃市委书记
2011.11——2013.02,仙桃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
2013.02——2013.03,湖北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人选;
2013.03——2018.11,湖北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8.11——,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湖北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2.1—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
2023.1—湖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中共第十一届湖北省委候补委员、省委委员(2020年6月递补),政协湖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18年11月19日上午,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刘新池的省林业厅厅长职务予以注销。
2018年11月16日,湖北省林业局正式挂牌。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新池揭牌并讲话。
2022年1月7日,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刘新池任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
2022年1月,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刘新池任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2022年1月22日,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大会,刘新池同志当选为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2023年1月18日,政协湖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刘新池同志当选为湖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