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旭,曾任
呼和浩特公安局新城分局刑警队长,曾因“呼格吉勒图冤案”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多家央媒在解读“呼格吉勒图冤案”成因时,援引法学家的话称:“警方在刑侦阶段对嫌疑人呼格吉勒图残忍的刑讯逼供,毫无疑问是这起冤案的源头和罪恶开端。”当地媒体在案发之后的公开报道显示,呼格吉勒图被错抓之后,时任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和刑警队长刘旭多次审讯年仅18岁的报案人呼格吉勒图。
2016年1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相关部门公布了对呼格吉勒图冤案负有责任的27人公开处理结果。其中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刑警队长刘旭被处以“严重党内警告和行政记大过”。
刘旭因牵涉多年前的刑事案件,于2019年10月份前后被当地纪委调查并要求其“说明当时情况”。在其再次接到赴纪委配合调查的通知后不久,刘旭即“神秘消失”,包括家人在内均无法获悉其行踪。三天后,刘旭被发现在呼和浩特市东郊的一片树林内自缢身亡。进一步消息显示,刘旭自缢前夕,系写好遗书留在家中后只身外出。外出时未携带任何证件、通讯工具和现金。
轰动全国的“呼格吉勒图冤案”(呼市警方依据案发时间编号,称之为“4·09女尸案”)案发时,时任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长的刘旭,系时任新城区公安分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冯志明的部下,两人曾被当地警界称为“刑侦黄金搭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