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波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刘明波,男,蒙古族,1964年3月生,内蒙古赤峰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历史学学士学位。
人物履历
1984年09月至1988年08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学习;
1988年08月至1993年01月,在监察部政策法规司工作,历任政策法规司科员、副主任科员(其间:1991年09月至1992年10月,在山东省潍坊市监察局锻炼);
1993年01月至1995年11月,中央纪委法规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5年11月至1997年12月,中央纪委研究室主任科员;
1997年12月至2000年06月,中央纪委研究室理论研究处副处长;
2000年06月至2003年11月,中央纪委研究室文件起草处处长;
2003年11月至2004年11月,中央纪委中国方正出版社副社长(副局级);
2004年11月至2007年07月,中央纪委研究室副主任(其间:2006年04月至2007年02月,挂职任浙江省湖州市委副书记);
2007年07月至2010年01月,中央纪委研究室主任;
2010年01月至2015年01月,中央纪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
2015年01月至2018年01月,安徽省纪委常务副书记;
2018年01月至今,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中共十届、十一届安徽省委委员,中共十届安徽省纪委委员,安徽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央第二指导组副组长。
任免信息
2023年1月17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刘明波为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8 15:20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