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星汉(1923年10月1日-2003年7月2日),
陕西绥德人。194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生平
刘星汉同志1923年10月1日诞生于陕西省绥德县辛店村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他青少年时期就忧国忧民,追求真理、追求进步。早在陕西省立绥德师范求学期间,他就赴延安参观学习,亲耳聆听了毛主席、朱总司令的报告,接受了革命思想,明确了只有中国共产党才是真正为国为民的政党。他积极参加党的秘密活动,194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毅然投身革命。
1942年2月毕业后,时值抗日战争最困难的时期,他接受党组织的安排,先后担任绥德师范附属小学、实验小学教员。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他努力做好教学工作,积极参与组织了绥德分区青年赴晋西北根据地考察访问,并任考察访问团团长。1943年9月至1945年8月,他先后担任陕甘宁边区绥德分区保安处记录员、审讯员,石岔镇情报组组长职务,坚持党的正确方针,依靠和发动群众,出生入死,积极开展敌占区的情报工作,为不断壮大敌后抗日力量,作出了积极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刘星汉同志历任陕甘宁边区绥德分区吴堡县保安科科员,榆林分区保安处响水、峁上情报组组长,绥德分区保安处外勤股股员、副股长,中共西北局榆林工作委员会情报科副科长、榆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等职。他严格执行党的各项政策,坚持原则,雷厉风行,破获了许多案件,为促进根据地的社会稳定发挥了很大作用。
1949年10月至1955年9月,刘星汉同志历任西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联络处科员,军委联络部西北联络处科员、副科长、青海站站长、西藏联络处研究科、联络科科长等职。他正确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做出了很大成绩。入藏后,他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藏族同胞和睦相处,克服高原高寒缺氧等恶劣气候条件带来的困难,深入边远藏区开展工作,为西藏的民主改革做出了贡献,被西藏军区授予三级解放勋章。
1955年10月至1967年6月,他先后担任中央调查部干部局助理员,北京市委党校党史教研室教员、副主任,中央调查部干部局外事干部训练班副主任、四处处长等职。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完成了组织上交给的任务。在党校工作期间,他努力学习政治理论,严格要求自己,平易近人,团结同志。他教学一丝不苟,教学效果较好。
“文革”中,刘星汉同志虽然遭受迫害,但他对党的信念毫不动摇,对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倒行逆施进行坚决的抵制和斗争,并始终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讲真话,表现了一个老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
1973年,刘星汉同志恢复工作,先后担任广东省委调查部三处处长,江苏省委调查部部长、省委统战部部长兼台办主任,江苏省政协第五届、六届副主席。他坚决拥护并认真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对党的事业忠贞不渝,忘我工作,殚精竭虑。他积极支持和关心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对江苏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作出了积极贡献。他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平反冤假错案的方针政策,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成效显著。他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统战政策,与党外人士广交朋友,亲密合作,积极参政议政,广泛团结各阶层爱国人士,为做好全省政协工作尽职尽责,呕心沥血。在担任江苏海峡两岸研究会副会长期间,为广泛开展海峡两岸联谊活动,促进祖国统一做了大量的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从领导岗位退下来后,他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仍然关心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关心党风和廉政建设。他始终坚信党的正确领导,始终坚持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政协江苏省第五、第六届委员会副主席刘星汉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3年7月2日21时40分在南京逝世,享年80岁。刘星汉同志遗体告别仪式于7月6日上午在南京举行。
人物评价
刘星汉同志在他六十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终坚贞不渝地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为党的事业无私奉献了毕生精力。
刘星汉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光明磊落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在漫长的革命生涯中,他具有坚强的党性和高度的组织观念,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他革命意志旺盛,善于思考,勇于探索,作风深入细致;他一贯坚持实事求是,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他作风正派,平易近人,严于律己,关心群众,宽厚待人,努力维护大局,维护团结,善于发挥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他艰苦朴素,清正廉洁,淡泊名利,对亲属严格要求,始终保持了老共产党员的高度的政治觉悟和高尚的革命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