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林元(1908年—1967年),男,汉族,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共云南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云南地方组织早期领导者之一,云南工人运动的先驱。曾任云南省政协副主席、副省长。
人物简介
刘林元(1908.10~1967.4.20),原名王家福,开远人。民国14年(1925)参加革命,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年任中共云南临时省委委员。1930年赴苏联参加第五次国际职工代表大会。1931年5月4日因叛徒出卖被捕,判刑6年,在法庭上和监狱中同敌人进行了忠贞不屈的斗争。刑满释放后,1937年10月在滇南从事工人运动,1938年初赴延安抗大学习。历任延安职工学校中共党支书记,中共绥西地委组织科科长、绥远地委组织部部长,晋绥军区后勤部军工部七厂厂长,辽宁本溪煤铁公司总工会主任。1949年任南下工作团云南支队长回到云南,1950年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1955年任省监委书记。1959年7月任云南省政协第二届副主席。1962年11月任云南省副省长。他几十年来忠于党的工作,无论在地下斗争时期还是在党的高级领导职位上,他都立场坚定,作风正派,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英勇奋斗,积极工作。1965年“文化大革命”运动中,他在被红卫兵造反派夺权靠边站后,在家深居简出。1967年4月20日,“炮派”在昆明医学院召开大会,支持革命领导干部站出来工作。他以中共云南省委常委、副省长被邀参加大会,在大会上表态愿同广大干部群众站在一起。当天晚上,他突然失踪。次日有3个拾柴孩子在西郊岷山发现他的尸体,即向西山区武装部、公安局报告。经现场查看记录,上报省军管会,由副主任黎锡福主持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通报会议,22日上午再次查看现场,成立“刘林元专案调查组”负责查处工作。根据综合情况分析,定性为他杀。当时处于混乱局面,公检法机关被砸烂,一切处于瘫痪状态,虽有军管会主持调查,现场已被破坏,干扰太大,一直查而未果。直到1978年7月9日才有中共云南省委批准省委组织部的《关于刘林元同志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结论》文件,肯定刘林元革命的一生,推倒造反派强加给他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宣告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人物生平
云南工人运动的先驱
刘林元,又名王家福。1908年出生于
玉溪市通海县的一个贫农家庭,幼年父母双亡,12岁进厂当童工,三年后成为正式工人。1925年,刘林元在昆明华安机器厂当工人时,云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和省立师范学校的学生到该厂宣讲“五卅”惨案真相,揭露日本怎样枪杀工人,宣传工人怎样举行罢工等。这些宣传,对他触动很大,他与进步工友在华安机器厂成立了工会,参加昆明社会各界举行的援助上海工人示威游行,冲击日本商人办的保田洋行。此后,还坚持利用业余时间到工人夜校学习文化知识,接受进步思想。1927年8月,刘林元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受省临委书记王德三指派,打入滇越铁路公司负责铁路工人运动。随着工作重心转移,工运工作得到迅速发展。滇越铁路芷村车站、个碧铁路蒙自车站及蒙自机修厂、电灯公司、海关等地都建立了党支部。滇越铁路和个碧铁路的阿迷(开远)、蒙自等车站还建立了工会组织。1928年6月,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滇越、个碧铁路工人代表会议在阿迷车站召开,会议发起成立云南铁路总工会,推选刘林元任铁路总工会主席,并以阿迷铁路工人代表会议的名义,发表《告全体会员书》,号召所有云南铁路工友团结起来,组建工会,向法国帝国主义作长期、英勇的斗争。这是云南铁路工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次统一行动和有组织地向法国帝国主义发起斗争的宣言。在中国共产党和工会的领导下,工人的罢工斗争持续不断,芷村车站党支部组织的兄弟会从1928年至1929年2月底发动8次罢工斗争,其中6次取得了胜利。
1928年10月13日,中共云南第一次代表大会在距离蒙自芷村火车站5公里的查尼皮村召开,多数参会代表要乘坐火车经滇越铁路到达芷村车站,再步行到查尼皮村。刘林元毅然担负起接送代表的重任,他利用铁路职工身份和工作条件,依靠工友,精心安排代表巧妙通过敌人的严查封锁,安全地把每个代表护送到查尼皮村。刘林元本人也作为云南铁路工人代表参会。
1929年1月,刘林元当选为省临委候补委员,同年5月,当选为省临委常委。1930年1月,当选为中共云南省委委员,任省总工会党团书记。1930年6月,刘林元作为中国工人阶级代表,在代表团团长刘少奇的率领下,赴苏联出席赤色职工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
1931年初,刘林元从苏联回到上海,鉴于云南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中央决定派他回云南恢复、重建党组织,计划成立以刘林元为书记的云南临时省委。由于叛徒出卖,同年5月,刘林元刚进入云南境内就在河口被捕,幸好他在回滇之前化名王家福,没有暴露真实身份。在狱中,他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和严刑拷打,坚贞不屈,机智勇敢地与敌人作坚决斗争。出狱后,他立即回到开远,与施介、王任初等地下党员接上关系,继续开展革命活动。1938年初,他从云南步行奔赴革命圣地延安,先后在抗大和中央党校学习。1941年9月起,先后任绥西地委组织科长、地委组织部部长及晋绥军区后勤部军工七厂厂长、本溪煤铁公司总工会主任。1949年,随军南下,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服务团云南支队支队长。历经5个月的长途跋涉,1950年2月20日,刘林元率云南支队抵达昆明,开始执行新的使命。
备受工人尊敬的“老主席”
云南全境解放后,刘林元任中共云南省委委员。根据党中央对云南工作的指示,他认真执行“团结第一,工作第二”的方针,教育云南支队的同志要尊重、团结地方干部,共同做好征粮剿匪、清匪反霸、土地改革、整党建政等工作。
1953年4月起,刘林元任云南省第一、第二届总工会主席。在主持工作期间,面对百废待兴的社会主义建设,他把全部精力倾注到工厂、矿山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刘林元负责海口片区356厂、298厂、水泥厂、石龙坝水电站、云峰造纸厂等的工作。据省总工会原主席杨旭回忆:“当时我是省委石龙坝工作组的,总部设在356厂,刘林元同志要求我们每周都要向他汇报工作,他做事干脆,有魄力,说一不二。当时有人建议盖一座像样的工会大楼,他不同意,而是首先在白鱼口盖了工人疗养院,他从选址、选人入手,看图纸,购设备,花了许多心血。在他和同志们的努力下,工人疗养院办得风生水起。”
新中国成立初期,个旧云锡老厂喝水、吃菜十分困难,刘林元多次和矿领导研究,带领工会干部翻山越岭寻找水源,经过不懈努力,个旧云锡老厂的喝水、吃菜问题得到解决。针对矿工长年在地下工作见不到太阳、劳动强度大和营养跟不上的问题,他给矿工配备太阳灯,又多次找农林畜牧部门的同志讨论研究,从昆明下拨奶牛和苹果树苗,几年后,个旧云锡老厂的职工吃上了当地产的牛奶和苹果。在担任省总工会主席期间,他几乎跑遍全省所有的厂矿、工地,一些重点企业他每年要去几次。许多老工人和基层干部都熟悉他,亲切地称呼他“我们的老主席”。
刘林元下乡很少跑红旗队、先进队,总是喜欢到落后的生产队去调研,他认为到落后单位可以了解到更多的情况,找到落后的原因,看到具体的困难。1960年,在国家处于最为困难的时期,刘林元下去调研后,发现红河州出现肿病死人的现象,毅然决定开仓放粮赈灾,向农民发放救命粮。动用国库的粮食要承担巨大的风险,时任红河州委书记的黄天明不敢决定,刘林元说:“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是一致的,人命关天的事不能犹豫。一切责任由我承担。”红河州委最终决定放粮赈灾,为群众每人发一碗黄豆、一块红糖,帮助群众渡过了难关。
刘林元心中装着人民,在工作中一心想着国家和老百姓的利益,毫不考虑个人得失。他平易近人的工作作风,艰苦朴素的生活态度得到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交口称赞。每次下乡,他从不让秘书事先通知,更不准搞夹道欢迎,大吃大喝。有一次到大理下关检查工作,宾馆的服务员把衣服朴素的他安排到一个小房间,把随行人员安排在大房间。后来发现搞错了要换回来,他坚决不搬并说:“住哪儿都一样,不要麻烦了。”
廉洁奉公的楷模
刘林元于1950年4月任云南省纪委委员,1955年2月担任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书记。他身居要职却从来没有利用职权侵占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一年,省里进口了一批日本产的收音机,省级领导可以买一两件,他却不让家里买。他说:“以前革命时提倡买国货,中国有自己产的牡丹牌收音机,为什么不买国货呢?”还有一次,省政府交际处运来一批苹果,一个处长遇到时任副省长的刘林元,就问:“有一批苹果很好的,价格才是市场上的三分之一,家家都去买了,你家为什么不去买?”刘林元说:“我们工资拿得比别人高,吃得比别人好,价格还要比别人好,天底下哪有这种道理!”
身教重于言传。刘林元夫妇一生抚养了6个儿女,来自4个家庭。为了给国家减轻负担,他不让儿女向国家申请助学金,坚持用自己的工资供养他们读书。有一年冬天,天气很冷,省劳动模范李能到他家里汇报工作。李能当时没穿袜子,等他走后,刘林元把孩子们召集到身边说:“你们看见了吗?一个全省有名的劳动模范,这么冷的天都没袜子穿。比比你们自己,要保持艰苦朴素的传统,否则会变‘修’的。”
刘林元的外甥施存德没有考上高中,按他的地位来说,给孩子安排上个中学易如反掌,但他没有搞特殊,而是坚持让施存德回通海老家务农。他的养子也被送到条件十分艰苦的以礼河水电站建设工地,做了一名建设者。刘林元不止一次地对孩子们说:“我只希望你们大学毕业后到工厂、农村去做一个自食其力的普通劳动者,哪怕是做一个售货员都可以,只要一辈子老老实实做人就行了。”
1957年“反右”斗争开始,时任省监委书记的刘林元坚决反对赶浪头、带指标划右派的倾向。省委就有人批评他“右倾”,并说:“人家是灯火辉煌,你们是暗淡无光。”“监委就没有右派?”刘林元顶住巨大压力,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他说:“监委有右派就批,没有就不反、不批。”他主持公道不随便给人戴上右派的帽子。他常对干部们说:“工作要细心,帮助一个人比处理一个人困难多了,处理同志不要整得太过火,只要他接受批评,努力改正错误就是好同志。”
1958年至1967年,刘林元担任云南省副省长,为云南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连周恩来总理都夸赞说:“刘林元是个好同志。”
1967年,刘林元兼任云南省农办主任,在北京聆听了周恩来总理的指示,回滇后,积极开展春耕备耕工作,决心努力把云南的农业生产搞上去。不料却遭到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迫害,于1967年4月21日在昆明含冤离世,时年59岁。1978年6月,中共云南省委在昆明为刘林元举行骨灰安放仪式,给予平反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