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林遗址
江苏省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刘林遗址,位于江苏省邳州市戴庄镇火石埠西南的邳苍分洪道内,为新石器时期的遗址,1957年被发现,1960年、1964年,两次一共揭露4025平方米,总面积约24000平方米。
历史沿革
1957年,运河复堤时,民工在其附近挖沟取土,初步暴露了刘林遗址文化层。
1959年,南京博物院调查发现该遗址,遗址地面稍稍高于附近地表。
1960年、1964年,南京博物院先后两次对该遗址进行了正式的考古发掘,两次一共揭露4025平方米。
遗址特点
刘林遗址总面积约24000平方米,表层为耕土层,厚0.2~0.6米不等,为黄灰包沙土质,包含有少量的陶片、兽骨等。其下即为文化层,为灰褐土,内含红烧土粒,部分探方内发现红烧土堆积,该层包含有陶片、兽骨及陶器、石器、骨牙角器等,在这层的中部和下部发现大量的新石器时代的墓葬。两次发掘,最主要的收获是一共清理了新石器时代墓葬197座,方向在0~25度之间,排列有序,上下叠压达5层之多,分属6个墓葬群。葬式大多为单人仰身直肢,还有侧身直肢、盘腿葬、折头葬及少量的男女合葬墓。
通过对刘林遗址地层和出土器物的研究,将其分为早晚两期,两期之间器物及文化特征具有明显的连续性。刘林遗址的文化性质与邳州大墩子、新沂花厅同属于大汶口文化,根据墓葬陶器组合及器形的演变,结合大汶口文化的年代,可以推断刘林遗址的时代为大汶口文化早期,具体为公元前4300年~公元前3500年左右。通过对这一处新石器时代氏族公共墓地的研究,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组织形式。墓葬随葬器物的多少反映了当时已经出现贫富分化,出土的生产工具也说明男子在当时生产已经占有很重要的地位,部分男女夫妻合葬墓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已经进入了父系氏族社会。
文物遗存
刘林遗址发掘出土的器物,石器有石锛、石斧、石凿等;骨角牙器有骨栖、獐牙勾形器、骨梳等;陶器分夹砂和泥质两种,器形有罐形鼎、盆形鼎、钵形鼎、罐、豆、觚形杯、圈足杯、平底杯、钵、盆、碗等。在第二次发掘中出土了4件彩陶器。
历史文化
遗址在发掘前,原是刘姓的墓地,因长有一片松林,俗称刘林。江苏省文物考古队经研究确定,这一古文化层系新石器时期的文化遗址,年代约在原始氏族社会的后期,命名为刘林遗址。
文物价值
刘林遗址是属于五千多年前的一个新的文化系统,可归入新石器时期青莲岗文化系统。当时,人类已经进入到父系氏族社会,农业生产已有一定程度的发展,生活用品的制作已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平。从该遗址的公共葬地内所发现的随葬品相差悬殊,这说明在原始氐族社会晚期,随着金属的使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出现,逐步产生了产品交换和财产私有。它对中国原始社会晚期历史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
保护措施
2013年3月5日,刘林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刘林遗址位于江苏省邳州市戴庄镇火石埠西南的邳苍分洪道内。
自驾:从邳州市出发经环城北路—S270—连共线—火石埠村—刘林遗址,全程大约38千米。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17 20:33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遗址特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