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殿衡(1656—1717年),字玉伯,原籍顺天宝坻(今属
天津),汉军镶白旗人。康熙三十七年(1698)曾任江苏布政使,官至
湖广巡抚。终官
光禄大夫、巡抚湖广、
督察院右副
都御史。
康熙三十八年,为苏州布政使,为政务持大体,不喜赫赫立名誉。而持身俭素,苞苴屏绝,于漕政尤肃清。向来征粮时,属县咸有私馈。诸陋规,公一概除之,以故州县亦不敢稍浮耗。然吴中户口蕃庶,每遇凶岁,小民往往有抛弃子女者。公首捐廉俸,创育婴堂,又劝绅士置田生息,以为久计,民尤德之。后升湖广巡抚,去。吴人立生祠于圆妙观蓑衣真人殿之左,以报焉。今祠已废,改为肝胃二气殿,遗像尚存。赞曰:善政宜民,生息休养。建堂育婴。幼孤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