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业
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
刘永业(1909―1997年)福建福州人。
人物经历
1933年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系,随父、叔合办公泰、公大两公司。民国25年独资创办建纪行,任经理。抗日战争期间,在上海经商。民国35年回闽办众兴实业公司,兼任福建电力公司董事。1950年后,历任福州市工商联主委、福州市政协副主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省工商联主委、全国工商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他主持起草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福建省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地方性法规。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4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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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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