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富,男,汉族,1957年4月生,湖北
随州人,197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专业。
人物履历
1974年12月,空军工程兵第一总队一大队战士、总队司令部军务科保密员、二大队十连副指导员
1983年09月,空军后勤部政治部干部处正连职、副营职干事
1987年04月,劳动人事部军转办计划处干部(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二分校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88年07月,劳动部办公厅值班室副主任兼部党组秘书
199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四局二组二秘(副处级)
199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四局二组副组长(副处级)
1992年09月,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四局二组组长(正处级)
199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四局助理政务专员(副局级)
1998年03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负责人兼部党组秘书(1997年9月至1998年7月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8年07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主任(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2002年02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其间: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A班学习)
2007年12月,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1年03月,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2013年11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至2021年2月)
担任职务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2021.03增补),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