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沛,男,汉族。1932年1月22日农历12月15日出生于甘肃省永昌县朱王堡镇陈仓村。中央团校毕业。曾在武威、酒泉、张掖地区工作43年。历任小学教员、乡政府文书、区工委副书记县委委员、组织部部长、武威团地委秘书室秘书、张掖团地委组织部长、张掖地直机关党委副书记、团地委书记、地委秘书长兼地委机关总支书记。
文化大革命后调任地区水利电力局革命领导小组副组长、党组成员。地区革委会成立政策研究组后,调任政策研究组组长。1974年成立地区农林办公室后调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党支部书记。1978年1月8日被选为中共高台县委书记、省党代表、兼任武装部第一政委。在地委秘书处和高台县委工作期间,曾担任中共张掖地委委员,1983年机构改革时,调任张掖行署统计局(后改为统计处)任局长、处长、党组书记,1992年12月退休后,从事诗词研究和文艺创作工作。
1962年到1978年在地区农林牧局、水利电力局、农林办公室工作期间,曾与农办主任茹春枫(原任行署正专员)、农林牧局局长车宏彰、水利电力局局长向经义等周志,用长达十六年的时间,在张掖地区的黑河沿岸和山丹、民乐及张掖的安阳、花寨、高台的新坝、红岸子两类不同类型的地区,亲自组织和实践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稳产高产及改良低产田的建设(当时叫带状种植和条梯田建设)刘沛同志担任第二战区的总指挥,曾在张掖县的安阳、花寨、肃南县的马蹄区西水公社,张掖的长安、民乐县的洪水、鹿中等公社先后蹲点三年,亲自组织条梯田建设和西水巴蕉湾小水电站建设。为后来的亩产千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曾于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亲自出席了国务院在北京、山东、山西昔阳召开的全国性三次农田水利建设和三夏观摩以及农业学大寨的现场会议。张掖地区的农田水利建设及条梯田建设、绵羊改良,曾经受到中央和国务院三北指挥部及北方农业会议的多次表彰奖励。同时,在北部组织实施了农田防护林带建设和“绿色长城”的营造工作。
1978年到1981年在高台县担任县委书记期间,曾在全县开展了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对反右和文革期间的冤假错案,进行了甄别平反;在离开高台时,工农业生产有了一定的恢复和发展:国有企业没有一个破产的,职工队伍比较稳定,集体经济有所发展,整个生产充满新的活力,粮食亩产已经达到800斤左右,财政经济基本平衡,年未有30多万元的节余。
在统计处担任处长时,大力开展了统计队伍的业务培训,先后组织地、县两级的统计人员去西安统计学院和四川统校进行了为期半年、一年和两年的正规培训,仅1984年到1992年,总计送西安统计学院培训103人,送四川统校培训24人,送省、地党校培训的9人。经过培训,业务素质有明显的提高,不少同志已成为地、县两级的业务骨干。其中提升为县级骨干的有8人,科级骨干的有12人。编辑出版了十二个年度的《统计年鉴》和简明资料。同时,整理和出版了被文化大革命中断的四个年度的统计资料。亲自组织实施了两次全国人口普查和一次全国工业普查,为全区获得两次金杯奖和一次红旗奖,1989年和1992年主编出版了《走廊中部的掘起和奉献》、《走廊中部建党以来的辉煌成就》和《张掖统计四十年》,受到上级业务部门和同级党政领导的多次表彰。1992年12月底退休后,热衷于书画和诗词创作。
部分作品曾在北京出版的《新千家诗尝析辞典》、《首届神舟杯诗词联大赛作品集》、《当代中华名胜楹联宝典》、《
红旗谱》、《红色诗词》、《神舟颂诗词联大典》等书刊发表,分别获得有关部门的优秀奖、精英奖、一等奖、金杯奖。并经中华诗词发展研究中心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授予全国百名诗学大师荣誉称号。1987年和1992年先后两次被国务院和国家统计局评审为国家级先进工作者。并于2007年5月中旬被延安文艺学会特邀,出席了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纪念
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65周年诗词研讨会等系列纪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