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森,1912年4月18日生,原名李蔚昌,辽宁省昌图县人。1931年10月参加中国共产党,曾担任河北省委秘书处交通科长,后任江西省委书记处书记。
人物经历
刘瑞森,1912年4月18日生,原名李蔚昌,辽宁省昌图县人。1931年8月至1932年8月在燕京大学法学院经济系学习。1931年10月在燕京大学参加中国共产党,介绍人毕仲文、杨缤。
1932年5月,刘瑞森任中共燕京大学支部书记、中共北平西郊区委书记。1932年8月至12月,任中共北平市委宣传部长、组织部长、军委书记。1933年1月至7月,先后担任河北省委秘书处交通科长,天津市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同年7月底被捕,被解押南京,判无期徒刑。1937年10月国共合作抗战,由组织保释出狱,11月到达延安,恢复党籍,到中央党校学习。1938年1月后,刘瑞森历任陕北公学队主任、绥远省后套特委书记、伊克昭盟工委书记、西北局少数民族工委书记、统战部友军科长、办公厅秘书处长、延安中央医院副院长等职。
1946年后,刘瑞森历任辽吉省二地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四平保卫战期间的四平市长、临时市委书记兼卫成司令部政委、辽吉省二地委副书记兼专员,一地委副书记、书记、辽西省民运部长等职。
1949年6月后,刘瑞森历任江西省委副秘书长兼统战部长、秘书长、赣南区党委书记、江西省委书记处书记。“文化大革命”期间,曾任江西省革委会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