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磨头
抗日时期土匪头子
刘磨头(1902-1950年),又名刘国栋,化名刘良才,河北省邢台市任县环水村人,是任县头号土匪头子。1950年9月19日,刘磨头被河北省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在邢台镇执行枪决。
人物生平
刘磨头(1902-1950年),又名刘国栋,化名刘良才,河北省邢台市任县环水村人,是任县头号土匪头子。
刘磨头自十七、八岁即入匪伙,1936年纠集地方流氓王群娥、刘仁海等数人武装劫道、抢人掠物。1937年“七七事变”前后,他组织大股流散军人、土匪,收缴地方枪支,自命为“抗日义勇军”,自任副司令,盘踞天口村,常在任县、南和、平乡、巨鹿、隆尧等县村庄抢劫、绑票、奸淫烧杀、无恶不作。
1937年冬,八路军抗日东进纵队司令员陈再道委派冷赤哉到达天口,争取刘磨头参加抗日队伍,收编为八路军,但刘拒绝,坚持与人民为敌。
1938年春,八路军129师骑兵团攻进该村,刘磨头率匪骨干20余人窜到邢台,投靠日伪崔培德、高德林部下,任二旅团长。
1943年,经治安军高德林部团长刘华介绍,刘磨头到南和县任伪军中校联队长。
1945年8月,刘窘头充任顺德城防司令,邢台解放后,潜逃北平。
1946年,经顺德国民党部范明芝介绍,刘磨头到石门(石家庄)参加“还乡团”活动。
1949年7月1日刘磨头在北平被抓捕归案。 据资料查明,刘磨头在充当匪首、伪军联队长、城防司令期间,惨杀我革命军人、中共党员和人民群众多人,烧房数千间,抢杀牲口上百头,抢掠粮食、猪、羊、鸡、鸭、衣服、布匹不计其数。
1950年9月19日,刘磨头被河北省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在邢台镇执行枪决,结束了他可耻的一生。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14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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