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磨头(1902-1950年),又名刘国栋,化名刘良才,河北省邢台市
任县环水村人,是任县头号土匪头子。1950年9月19日,刘磨头被河北省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在邢台镇执行枪决。
刘磨头(1902-1950年),又名刘国栋,化名刘良才,河北省邢台市
任县环水村人,是任县头号土匪头子。
刘磨头自十七、八岁即入匪伙,1936年纠集地方流氓王群娥、刘仁海等数人武装劫道、抢人掠物。1937年“七七事变”前后,他组织大股流散军人、土匪,收缴地方枪支,自命为“抗日义勇军”,自任副司令,盘踞天口村,常在任县、南和、平乡、巨鹿、隆尧等县村庄抢劫、绑票、奸淫烧杀、无恶不作。
1937年冬,八路军抗日东进纵队司令员
陈再道委派冷赤哉到达天口,争取刘磨头参加抗日队伍,收编为八路军,但刘拒绝,坚持与人民为敌。
1949年7月1日刘磨头在北平被抓捕归案。 据资料查明,刘磨头在充当匪首、伪军联队长、城防司令期间,惨杀我革命军人、中共党员和人民群众多人,烧房数千间,抢杀牲口上百头,抢掠粮食、猪、羊、鸡、鸭、衣服、布匹不计其数。